1、项目简介:本院拟研发两个外用膏药外用制剂,以遴选的方式确定研发合作单位。
2、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3、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医院制剂或药品研发能力。
3.2近5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适用政府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的界定标准)。
4、报名资料:
4.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本单位职工参与遴选的,需持授权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3 报名人必须是参与遴选单位的的正式职工,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报名人在报名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缴款凭证。
5、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永州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病历质控办公室
7、遴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8、参一遴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8.1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00。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和遴选时间为同一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8.2地点:永州市中医院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9、遴选结果公布时间:当场公布。
10、监督部门:永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0746-8425718
11、联系方式:李少华 13974602026
2023年10月30日
永州市中医院